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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法〔2021〕94号)
2021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法〔2021〕94号),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帮助广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准确理解《会议纪要》的精神实质,在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2021-04-21 查看(1) -
因无法证明系区块链终端设备购买方,故两审法院均以无直接利害关系驳回
本案中,根据冯明贺提交的账单详情、增值税发票等证据,尚不能证明其为6台泰奇猫区块链终端设备的购买者,即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此情况下,原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当,应予维持。2021-04-18 查看(5) -
被告虽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涉案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本院认为,被告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原告关于被告涉案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超高定价、差别待遇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2021-04-11 查看(4)
阿里巴巴垄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及阿里巴巴正式回应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 12亿元4%的罚款,计182 28亿元,同时还下发了行政指导书,要求其根据指导意见进行全面整改,依法合规经营。阿里巴巴对此处罚,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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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反垄断律师实务专题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等。 -
深圳打击网络传销律师实务专题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为非法,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炮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
深圳打假维权律师实务专题
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权利人维权打假需要注意的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证据的问题,一个是途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