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骑小黄车途中意外身亡案,ofo败诉,保险公司被判赔30余万

    法院查明事故发生时段丹系骑行被告东峡大通所有ofo共享单车,东峡大通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段丹是非正常规范用车,故段丹应为本案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原告段丹父母保险金3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2019-03-24 查看(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