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

违约金过高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数额的情况下,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应当认定违约金过高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四川好彩头公司逾期支付货款数额为23307760元,如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以日0 2%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违约一年的违约金约为欠付货款总额的73%。在德利宝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数额的情况下,应认定违约金数额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