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纠纷

网络抽奖小游戏暗藏赌博陷阱,充值资金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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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网络平台设置以小博大性质的抽奖小游戏属于网络赌博,客户通过充值钻石参与抽奖获得虚拟礼物并可后台返现,该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赌博。参与此类活动充值的资金属于赌资,依法应被没收上缴国库,不受法律保护。

抽奖小游戏充值后能否起诉要求返还?

  网络平台设置“以小博大”性质类的抽奖小游戏属于网络赌博,平台资金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并被认定为赌资后,应当没收上缴国库。赌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赌资属于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当事人起诉要求返还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应裁定驳回起诉。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被告人龚某某出资收购重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网络语音直播业务。2021年5月,龚某某召集人员研发一款新的语音直播陪玩手机APP,并在其中植入具有“以小博大”赌博性质的抽奖小游戏供客户进行网络赌博,客户下注200钻石(折算为2元)最高可博得188800钻石(折算为18888元)的虚拟礼物,并可以在后台操作返现,以此来完成赌博。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期间,原告徐某某通过该APP向某语游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充值7万余元。

  2023年12月,某科技公司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经查,某科技公司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获得涉赌资金不少于2.55亿余元。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冻结在案的赌资及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

  因某科技公司注册地在垫江县,徐某某得知该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后,遂向垫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退还充值款7万余元。徐某某诉称,充值时其为在校学生且系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知情,在法定代理人知情后也明确表示拒绝,应属无效合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裁判结果

  垫江法院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只有合法的民事活动导致合法利益遭受损失才有权请求法律保护。某科技公司APP系网络赌博平台,原告徐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充值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其行为本身具有非法性质。某语游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某科技公司等账户上的赌资及违法所得已被依法冻结并没收上缴国库。故其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遂裁定驳回徐某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网络赌博不仅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危害网络公共安全,也严重损害公民财产权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近年来,网络赌博的形式多种多样,网络平台通过设置“以小博大”等性质类的抽奖小游戏来诱导公众充值,企图以网络游戏的外观来掩饰网络赌博的违法行为。因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财产因此遭受严重损害后,又通过起诉寻求法律的保护挽回损失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来源:垫江法院  作者:王攀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网络抽奖小游戏属于赌博吗?

答:属于。以小博大且可变现的抽奖小游戏具有赌博性质,法律明令禁止。

问题2:参与抽奖小游戏充值的钱能要回来吗?

答:不能。赌资属于非法活动财物,依法应没收上缴国库,起诉返还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3:网络平台设置抽奖游戏违法吗?

答:违法。设置具有赌博性质的抽奖小游戏属于经营网络赌博平台,构成犯罪。

问题4:抽奖获得的虚拟礼物可以变现吗?

答:不可以。通过赌博获得的虚拟礼物变现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问题5:直播间的抽奖活动都是赌博吗?

答:不一定。需看是否具有以小博大和资金返现特征,具备则属于赌博。

问题6:参与网络抽奖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会。参与网络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赌资将被依法没收,情节严重者可能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