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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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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3 17:43:39   查看:

法律声明

(2003年4月15日)

若要访问和使用阿里巴巴ALIBABA网站,您必须不加修改地完全接受本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阿里巴巴网站即时刊登的通告,并且遵守有关互联网及/或本网站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一旦您访问、使用了阿里巴巴 ALIBABA 网站,即表示您同意并接受了所有该等条款、条件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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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上关于阿里巴巴ALIBABA会员或他们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讯等)的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阿里巴巴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阿里巴巴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合法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严禁在本网站展示产品图片。任何未经授权便在本网站上使用该图片都可能违反国际法,商标法,隐私权法,通讯、通信等法律法规。

浏览者可以下载本网站上显示的资料,但这些资料只限用于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无论是否在资料上明示,所有此等资料都是受到版权法的法律保护。浏览者没有获得阿里巴巴或各自的版权所有者明确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分发、修改、散布、再使用、再传递或使用本网站的内容用于任何公众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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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十分熟悉电子商务平台领域涉及到的网络技术和行业规则,颇为擅长电子商务和强制执行等领域各类风险防控和相关争议纠纷处置,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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