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料返还责任

数据资料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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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离职数据交接义务,劳动法下附随义务与违约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及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离职时负有办理工作交接的附随义务,包括返还因工作占用的公司财产及电子数据。同时用人单位负有数据管理、备份及及时采取止损措施的责任。若员工拒不交接或恶意删除数据,公司可主张赔偿;若公司管理存在漏洞,亦需自担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