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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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点评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对餐饮店的名誉侵权
张某B在大众点评网发贴,对原告经营的大成某A火锅店发布点评,点评中关于“餐厅投资人故意拖欠员工工资,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原告提交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不符。在张某B的点评内容中,使用了“拖欠工资”“黑心”等词汇,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
网民起诉电商销售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法院一审支持退款和十倍赔偿二审遭到驳回
综合本案案情及证据,胡某A主张涉案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唯一的依据是检测报告,但某B公司提交了相反的检测报告,从证据优势上来看,某B公司提交的证据优势明显,因此胡某A主张某B公司销售的涉案食品脂肪含量超过相关标准,依据不足,对于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