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纠纷

企业遭遇差别收费如何反垄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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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园区唯一污水处理企业若对条件相同的企业按身份差别收费,可能构成反垄断差别待遇。企业可要求平等待遇并索赔,但要证明损失与因果关系,也要及时经营减损。

仅因身份不同而设置不同交易条件构成差别待遇

——某五金公司与某污水处理公司差别待遇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污水处理公司是某市涉案工业园内唯一的电镀污水处理企业,系某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某甲公司的57位自然人股东为涉案工业园内部分电镀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该类电镀加工企业被称为自有业主单位)。2022年4月,某五金公司通过拍卖以757万元购得涉案工业园内某乙公司的厂房、设备和排污权,但未取得某乙公司原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刘某在某甲公司的股东权利。某五金公司就电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与某污水处理公司发生争议,其要求按照与自有业主单位相同的标准(45元/吨)计费,某污水处理公司一度提出按照涉案工业园非自有业主单位标准55元/吨计费,遭某五金公司拒绝后,某污水处理公司转而要求某五金公司按65元/吨计费。某五金公司一直未实际开展经营,并于2023年10月以某污水处理公司实施差别待遇为由诉至法院。某污水处理公司辩称,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未实施被诉差别待遇行为。

  【裁判结果】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污水处理公司实施了差别待遇行为,判令某污水处理公司按自有业主单位标准向某五金公司收费,并酌定某污水处理公司赔偿某五金公司1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某污水处理公司上诉主张某五金公司与自有业主单位不属于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某五金公司上诉主张其损失应按照拍卖款757万元的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污水处理公司系涉案工业园内唯一通过审批的电镀污水处理企业,园区内电镀加工企业依赖于某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电镀污水处理服务,该服务存在资金、技术门槛,其他经营者进入难度较大,加之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电镀加工企业集中入园、污水集中处理,故某污水处理公司在涉案工业园的电镀污水处理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某污水处理公司就电镀污水处理服务对某五金公司与自有业主单位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但其未指出两者在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情况、处理难度、付款方式、交易周期等与电镀污水处理直接相关的核心交易条件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某五金公司承继了某乙公司的排污管道与排污许可证,与某乙公司之间的差异仅在于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不是某甲公司的股东,而某污水处理公司未证明该股东身份差异会导致交易条件的实质性不同。因此,某五金公司与涉案自有业主单位属于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某污水处理公司的行为造成了下游电镀加工企业的成本差异,扭曲了电镀加工市场的竞争,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行为。但是,某五金公司经法院释明后仍未证明某污水处理公司的差别待遇行为是导致其未开展生产经营的直接且具有决定性的原因,也未就其为何不先行经营以减少损失作出合理说明,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某污水处理公司差别待遇行为的情节、持续时间和影响等因素,酌定的经济损失数额并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明确了特定身份对认定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的影响,一并厘清了差别待遇导致的损失与因果关系的认定,对规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园区内中小企业平等获取基础服务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本案阐明了反垄断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减损义务,有助于引导垄断行为受害人积极防止损失不当扩大。

  【案号】

  一审: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3知民初468号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896号(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园区里只有一家污水处理企业时,它很可能拥有你绕不开的市场支配地位。收费可以不同,但差异必须来自排放量、污染物、处理难度、付款方式等真实交易条件,不能只因为你没有股东身份就多收。遇到这种情况,别只吵架,先把收费单据、合同、同类企业价格、排污许可证和沟通记录留好,再判断自己与对比企业是否条件相同。能经营就经营,损失要算得清,否则法院可能认为扩大损失由你承担。维权路径可以投诉加诉讼,要求停止差别待遇、按同等标准收费并赔偿。证据越早固定越有利,专业律师能帮你把支配地位、条件相同、因果关系和损失一条线串起来。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判断有没有支配地位

先看对方是不是园区唯一或主要污水处理企业,下游企业有没有别的选择,进入这个市场难不难,地方政策有没有要求集中处理。这些决定了能不能按反垄断思路维权。

锁定对比对象

找同类电镀加工企业,尤其是自有业主单位或条件相近企业,收集他们的收费单据、合同、付款记录,看看自己是不是被单列高价。

整理核心交易条件

把排放量、污染物、处理难度、付款方式、交易周期、管网和排污许可证承继等材料归拢,证明自己和对比对象没有实质差别,差别只在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固定差别收费证据

保存收费通知、账单、发票、转账记录、微信短信邮件沟通、会议录音、拒绝按某标准收费后又涨价等记录,最好形成时间线。

制作证据清单

按主体资格、市场支配地位、条件相同、差别待遇、损失、因果关系、减损义务分组,每项写明证明目的,方便投诉、起诉和开庭举证。

先谈先投诉再诉讼

可先书面要求同等待遇并保留送达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请求停止差别待遇、赔偿损失。

算清损失并积极减损

损失要拿合同、流水、审计、租金、资金成本等证明;同时能经营就尽量经营,别把本可避免的扩大损失全算给对方,法院会看减损义务。

找专业律师

反垄断案件证据多、认定难,尽早让律师判断支配地位、条件相同和损失因果关系,制定投诉与诉讼组合方案。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园区污水收费不一样能告差别待遇吗?

答:可以,关键看污水处理公司有没有市场支配地位,你和对比企业是不是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如果排放量、污染物、处理难度、付款方式、交易周期等核心条件差不多,仅因股东身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同而收不同费用,就可能构成差别待遇。

问题2:市场支配地位怎么认定?

答:看它是不是园区唯一或少数通过审批的污水处理企业,下游企业是否依赖它,其他经营者进入难不难,地方政策是否要求集中处理。若企业离不开它、替代选择很少,通常会被认定有支配地位。

问题3:条件相同交易相对人看什么?

答:不看股东身份,重点看与污水处理直接相关的交易条件,比如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情况、处理难度、付款方式、交易周期、管网和许可证承继情况等。核心条件没实质差异,就很可能属于条件相同。

问题4:差别收费能赔多少钱?

答:赔偿一般按实际损失、合理维权支出等计算,法院还会看差别待遇情节、持续时间和影响。若企业没实际经营、损失证据不足,或本可先经营减少损失,赔偿可能被酌定,甚至不支持过高部分。

问题5:被差别收费要收集哪些证据?

答:收费通知、账单、合同、付款记录、排污许可证、管网资料、拍卖或转让文件、同类企业收费标准、沟通记录都要留好。能证明自己与对比企业条件相同、对方收费不同,是维权基础。

问题6:不经营导致的损失都能赔吗?

答:不一定。受害者有减损义务,能经营却长期不经营,法院可能认为扩大损失由自己承担。要证明不经营与差别收费有直接、决定性因果关系,否则损失难获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