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擅长办理电商管辖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电商管辖裁判案例和电商管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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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司法判定规则
线上版《国际电子客票平台合作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明确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该约定管辖条款对阳光之旅公司具有约束力,本案应由原审法院,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
通过互联网订立买卖合同 收货地所在法院有管辖权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不是以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而是以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买卖双方约定的收货地为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江宁路29号后院,该地点属原审法院辖区,故原审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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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法于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