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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签下共聚合10条信息——
电子商务平台已尽到审核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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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免责
经审理查明,早在本案起诉前,被告某酒铺已被封禁,被告某文创公司已履行其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义务,故原告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张平台提供质保服务但未尽审核义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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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共同承担责任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8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途歌共享汽车擅贴小猪佩奇 一审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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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50万元
2019年8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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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2月26日修正)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网店擅自销售含有“熊出没”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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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被判赔偿
因某A公司无证据证明其请求的赔偿额是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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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到的损失或倪某B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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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得的利益,且某A公司主张法定赔偿,本院根据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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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涉案作品的知名度、销售量以及作品的类型等因素酌情确定。
电商平台不具有监控义务及事先审查义务,尽到一般合理注意义务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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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担责
平台经营者,对于在平台上电商所销售的图书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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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监控义务以及事先审查的义务。某D公司在本案中已经对某C公司的身份信息以及经营出版物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尽到了一般的合理注意义务,故某D公司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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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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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双十一网络购物节 谁的商标谁的节?
由于“双十一”、“双11狂欢节”等关键词都已经被阿里巴巴注册为商标,激起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与阿里巴巴的口水战,京东电视广告的下架,让整个事件火药味更足。
阿里巴巴拿下“双十一”商标 众电商忙改广告避撞枪口
“双十一”被网民认为是网上购物节的代称,现在已经“名花有主”了。早在去年阿里巴巴就已注册了“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商标,其他电商企业因无权使用,于是赶忙修改相关广告内容。
近半数受访者曾被价格欺诈 立法规范电子商务呼声高
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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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十分熟悉电子商务平台领域涉及到的网络技术和行业规则,颇为擅长电子商务和强制执行等领域各类风险防控和相关争议纠纷处置,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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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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