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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网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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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6 09:39:29   查看:

我们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

1. 对您的保护

Gaopeng网站 (www.gaopeng.com) 由北京高朋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并运营。北京高朋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或“我们的”) 承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我们将仅以合法方式(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数据保护的法规) 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请注意,您使用本网站应遵守本隐私政策 (“本政策”) 和网站公布的使用协议条款 (“协议条款”) 的规定。本政策对下列情况进行说明: 我们在网站收集什么信息,我们如何使用和/或共享该信息以及如何保护该信息。您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接受本政策。如您不同意本政策条款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请不要使用本网站。请注意,本政策仅适用于通过网站收集的信息,而不适用于通过其他方法或信息源获取的信息。本政策保证您提供给我们的任何信息均处于私密状态并受到保护。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在以下几方面做出规定:您向我们提供什么信息、该信息将被如何使用、该信息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被使用。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绝不收集有关您的任何敏感信息。我们将尽力确保我们所掌握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使其保持最新的状态。如您告知我们信息不准确,我们将立即删除或纠正。

2. 个人标识信息

我们收集的个人标识信息是您在注册时或回复某项信息请求时自愿提供的信息。我们还可以收集您的互联网协议地址 (“IP 地址”),以通过我们的服务器帮助诊断问题并对本网站进行管理。IP 地址系指您使用互联网时向您的计算机分配的号码。您的IP 地址还可用于帮助在某一特定期间对您进行识别并收集广泛的统计数据。我们可能要求您在使用网站时提供电子邮箱地址。而且,为购买购物券,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的个人标识信息:姓名、收信地址、电子邮箱、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和付款方式详细信息 (如信用卡信息)。

3. 个人标识信息的使用和共享

所有个人标识信息均应根据2000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数据保护的法规予以保存。我们使用您的个人标识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我们的相关信息、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并对我们自己进行广告宣传。我们的原则是不向我们集团之外的任何其他机构出售或提供您的个人标识信息,但为防止诈骗和依法调查之目的而需提供的情况除外。未经您的同意,我们绝不为任何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披露、出售或出租您的个人标识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可能将您的个人标识信息提供给我们的代理商和分包商,以帮助我们按照本政策的规定使用您的数据。例如,我们可能将该信息发送至信用卡服务商以完成付款程序。此外,我们始终有权为以下目的披露个人专有信息:

  • (a) 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 (b) 回复政府部门或准政府部门的质询.
  • (c) 依法保护我们的权利或财产、本网站和/或本网站的其他用户。请您注意,除上述关于个人标识信息共享的规定外,我们可能将您的信息发送至其他国家,包括发送至中国以外的国家, 以满足我们业务和管理的需要。我们将按照中国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进行上述信息的境外传送。中国以外的部分地区可能没有相关的信息保护法律,或对个人标识的保护程度低于中国提供的保护程度。您向我们提交个人标识信息即表示您确认:尽管我们按照本政策规定的方式使用您的信息,但我们将不对收取和处理您的数据的第三方使用您的数据承担任何责任。

4. Cookies

我们将使用Cookie技术并通过您的浏览器在您计算机中存储数据。众多网站采用此项技术,因为Cookie可使网站运营商完成许多必要工作,包括查找计算机 (及其用户) 是否曾访问此网站。通常您可以更改浏览器,以阻止Cookie的此项功能。但如您更改浏览器,服务 (和网站) 可能无法正常运行。Cookie中储存的信息系用于对您的识别。该项技术可使我们提供高效服务,确认网站访问者的行为模式。此外,在向网站发送广告 (如有) 的过程中,第三方广告商或广告服务商可能在您的浏览器上安置或识别一个唯一Cookie文件。该第三方广告商或广告服务商使用Cookie不受本政策的约束,而受其各自隐私政策的约束。(请注意,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应使用本网站。)

5. 电子邮件

请注意,我们可能为以下目的向您发送电子邮件和/或短消息:

  • (a) 作为服务的一部分向您发送电子邮件和/或短消息。
  • (b) 注册完成后向您发送电子邮件和/或短消息,告知您的帐号详细信息.
  • (c) 就我们提供的服务向您发送提示性邮件和/或短消息 (特别是在您尚未使用或使用时间较短的情况下).
  • (d) 向您发送您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购物券.
  • (e) 发送新闻.
  • (f) 发送促销邮件和/或短消息.
  • (g) 向您提供相关服务。但针对我们可能发送的新闻、营销或促销邮件和/或短消息,我们将随后向您提供拒绝 (或取消) 该项服务的选择。

6. 信息安全与保存

我们将按照我们的内部安全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妥善持有个人标识信息。我们将在该数据停止使用后的5年内保存该数据。关于网站和用户间传送的信息,尽管我们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该信息,但我们可能无法阻止第三方未经授权获得该信息或在传送期间无意中被泄露。用户应知悉与网站联系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7. 某些情况下的转让

如果我们发生任何出售、合并、兼并、控制权变更、重大资产转让、重组或清算,则我们可自行决定向有关第三方转让、出售或让与本网站收集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专有信息和其他信息)。

8. 客户服务

如您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service@group-net.cn)。

9. 本政策的变更

请注意,本政策构成本网站协议条款的组成部分以及您和我们所达成协议的组成部分。我们可根据适用法律对本政策不时进行完善。本政策的任何变更将在本网站公布修改内容后立即生效。我们将根据变更内容的性质,通过本网站主页,或电子邮件 (如您向我们提供您的电子邮件) 宣布该变更。但无论如何,若您在变更后继续使用本网站,您将被视为同意该等变更。如您不同意本政策条款及修改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请您终止使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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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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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

深圳电子商务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十分熟悉电子商务平台领域涉及到的网络技术和行业规则,颇为擅长电子商务和强制执行等领域各类风险防控和相关争议纠纷处置,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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