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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平台内商家真实名称和联系方式,还需要向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涉案平台已经提供了商家真实名称和联系方式,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存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于陈某要求被告一某电子商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商家经营许可过期 网购平台未及时核验更新
本案中,B公司经营资质过期而某网购平台并未定期审查发现,如法院最终认定B公司存在销售盗版书籍的侵权行为,某网购平台应与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东城法院涉网购平台民事案件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网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7日,东城法院召开涉网购平台民事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此类案件中网购平台经营者存在的监管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并发布典型案例。 -
网购平台存在监管问题需担责(东城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网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7日,东城法院召开涉网购平台民事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此类案件中网购平台经营者存在的监管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并发布典型案例。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经自主抽检不合格,不能提供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记录被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
网络平台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判定
本文结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发布的一份关于电商环境下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调研报告,介绍美国法上现行平台售假商标侵权责任的判定规则和最新相关立法建议,同时对比我国相关法律规则和司法实践,以期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 -
未证明电商平台存在明知或者应知卖家利用其平台侵害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诉请被驳
原告主张淘宝公司对上述某B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但淘宝公司并非交易相对方,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淘宝公司存在明知或者应知被告某B利用其平台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故对原告有关淘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
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基于平台管理职责协商确定违约金应保护
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基于平台管理职责,维护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务信誉,保证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协商确定带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应当予以保护。 -
电子商务平台已尽到审核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行为免责
经审理查明,早在本案起诉前,被告某酒铺已被封禁,被告某文创公司已履行其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义务,故原告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张平台提供质保服务但未尽审核义务,应对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责任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